偷鸡不成反蚀米,男子“偷”自己的车被拘
2021-09-22 15:27:25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王亚东 | 作者:(张萍 罗晶) | 点击量:20241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张萍 罗晶)9月17日晚,桂东县公安局依法对非法转移被扣押财物违法人员钟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同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也作出了罚款处理。

近日,桂东县开展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联合执法攻坚行动,重点整治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非法加装伞篷、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上午8时许,江西省遂川县钟某骑着一辆女式摩托车路过桂东大道东来宾馆路段时,因为未戴头盔、无证驾驶,被桂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的民警查获。民警依法扣押了其驾驶的摩托车,并告知其带被扣押凭证到交警大队处罚中心接受处理。几项交通违法行为,要是接受处理基本上要近1000元。获悉自己的摩托车被暂扣至交警大队院内后,钟某萌生了“偷车”逃避处罚的念想。9时许,钟某潜入交警大队院内,看到自己的摩托后,由于没有钥匙,钟某只好埋头推着车子往外走。行至门口时被值班人员发现,值班人员向城关派出所报了警。

经询问,钟某如实供述了其非法转移被扣押财物的违法行为。固定证据后,桂东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处罚决定,并将其带至拘留所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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